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 提出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新华社北京2月13日电 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13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
这份文件题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全文共九个部分,包括: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
文件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守好“三农”基本盘至关重要、不容有失。党中央认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文件提出,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真抓实干做好2023年重点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好既定目标任务,推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进展、农业强国建设开好局起好步。(记者于文静 陈冬书)
首个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发布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以下简称《指南》),通过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强化用途管制、积极盘活存量等系列举措,切实提升自然资源领域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用地的能力,提高基层用地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据介绍,这是我国第一个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共包括11章45条,附录包括乡村振兴用地负面清单和引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清单两部分。《指南》在适用范围中将乡村振兴用地类型分为村民住宅用地、乡村产业用地、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乡村公益事业用地和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用地等,并依据《全国乡村重点产业指导目录(2021年版)》《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等文件,分别明确了具体的项目类型,增强了《指南》针对性。
《指南》按用地环节,分为规划管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保障、建设用地审批与规划许可、土地利用与供应、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乡村自然资源保护6个章节,阐述相关领域基本概念和管理规定。在法律责任部分,《指南》在侧重用地保障的同时,严守底线要求,逐条列举了农村地区违法占地和破坏耕地的常见情形及处罚规定。对于关注度高的宅基地用地政策、设施农业用地、增减挂钩与土地综合整治,《指南》将3部分内容单独梳理成章。
《指南》基于对现有政策整合集成,坚持对现行政策不调整、不引申、不扩大或者缩小解释;涉及对不同文件的整合,充分考虑不同文件的效力级别、政策衔接等因素,作出适用判断。
央行出台23条举措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再升级
记者3月30日从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获悉,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重要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部署要求,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导金融系统优化资源配置,精准发力、靠前发力,切实加大“三农”领域金融支持,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共提出23条举措,涉及全力做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金融服务、加大现代农业基础支撑金融资源投入、强化对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支持、稳步提高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持续推动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能力以及持续改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七个方面。
《意见》指出,强化货币政策工具支持。进一步优化存款准备金政策框架,执行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引导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的地方法人银行释放更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领域。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继续加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管理,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功能,提高政策支持普惠性,适度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加大对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力度。
《意见》还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春耕备耕、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主动对接融资需求,强化粮食安全金融保障。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金融支持。积极开发适合油茶等木本油料特点的金融产品,支持油茶规模化种植和低产林改造。加强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金融支持,提升种业育繁推产业链融资便利度。创新设施农业和农机装备金融服务模式,稳妥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支持农机装备研发企业发行信用类债券。
《意见》强调,要围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特点,完善融资、结算等金融服务,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专属金融产品,支持发行乡村振兴票据,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化信息协同和金融科技赋能,支持县域商业发展、市场主体培育和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做好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金融服务,拓宽农业农村绿色发展融资渠道。强化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造等重点领域的中长期信贷投入。增强金融机构网点综合化服务能力,加强与民生系统互联互通,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与金融服务融合发展。(记者张莫)